笙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武英殿刻本: 第2102頁,第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879頁,第29字
標點整理本: 第839頁,第26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廣韻》:所庚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師庚切,𡘋音生。《廣韻》:樂器也。《世本》:隨作笙。一曰女媧作。《說文》:笙十三簧,象鳳之身也。正月之音,物生,故謂之笙。《釋名》:笙,生也,象物貫地而生也。以瓠爲之,十三管,宮管在左方。《白虎通》:笙之爲言施也、牙也 —— 萬物始施而牙,太簇之氣也。《爾雅・釋樂》:大笙謂之巢,小者謂之和。【註】大者,十九簧;和,十三簧者。《前漢・律歷志》:匏曰笙。【註】匏,瓠也 —— 列管瓠中,施簧管端。《書・益稷謨》:笙鏞以閒。《詩・小雅》:笙磬同「音」。《周禮・春官》:笙師掌敎歙竽、笙。
义又,細也。揚子《方言》:笙,細也。自關而西,秦晉之閒,凡細貌謂之笙。《廣雅》:笙,小也。
义又,地名。《左傳・宣十八年》:歸父還自晉至笙。【註】笙,魯境。
义又,簟名。揚子《方言》:簟謂之笙。左思〈吳都賦〉:桃笙象簟,韜于筒中。
音又,叶師莊切。《詩・小雅》「鼓瑟吹笙」,叶下將行,行音杭。
音又,《字彙補》:疏臻切,音莘。《史記・齊世家》:遂殺子糾于笙瀆。《索隱》曰:鄒誕生本作莘讀,莘、笙聲相近。㊟〔本文作「笙瀆」,釋文釋「笙」字本作「莘」,則釋文「莘讀」當作「莘瀆」,是「莘讀」之讀為瀆字形誤〕
愛日堂藏本: 第495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61頁,第15字
以瓠爲之,十三管,宮管在左方。
謹按此數語出博雅,誤列入釋名語中。今於以瓠句上增博雅釋樂四字。
《白虎通》笙之爲言施也,牙也。萬物始施而牙,太蔟之氣也。
謹按原文笙作匏上二語乃匏之訓詁,與笙字無涉。今据本書改笙者大蔟之氣,象萬物之生故謂之笙。
《書・益稷謨》笙鏞以閒。
謹按益稷不稱謨,謨改篇。
注解
〔笙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上,康熙部首是竹部。
〔笙〕字拼音是shēng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𥫗、生,五行属木。
〔笙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竹,生声。本义是簧管乐器。
〔笙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shēng] ⑴ 管乐器名,一般用十三根长短不同的竹管制成,吹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