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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一非部8画
说文解字

卷十一

非部

8画

U+975E

甫微切

非的说文解字
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
徐铉 (宋)

卷别卷十一下反切甫微切頁碼391頁,第3

非違也。从飛下翄,取其相背。凡非之屬皆从非。

附注徐灝注箋:「从飛下翄,謂取飛字之下體而為此篆耳。鐘鼎文……正合『从飛下翄』之語。」
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甲骨文从二人相背形,因而有違義,上加短橫,或為與『北』形相區別。」
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
徐锴 (南唐)

卷别卷二十二反切甫肥反頁碼945頁,第7行,第1

非違也。從飛,下翅取其相背也。凡非之屬,皆從非。
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
段玉裁 (清代)

卷别卷十一下反切甫微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2329頁,第1許惟賢1013頁,第3

非韋也。

段注韋各本作違。今正。違者,離也。韋者,相背也。自違行韋廢。盡改韋爲違。此其一也。非以相背爲義。不以離爲義。

从飛下翄。

段注謂从飛省而下其翄。

取其相背也。

段注翄垂則有相背之象。故曰非,韋也。甫微切。十五部。

凡非之屬皆从非。

白话解释

非,违背。字形采用“飛”字下部表示“翅膀”的字形部分构成,采用左右两翼相背的含义造字。所有与非相关的字,都采用“非” 作边旁。

字形解说

甲骨文之,像鳥翅左右相背之形,由(飛)字省體而來。金文、戰國文字之形和甲文相差不多,承之於甲文,當無可疑。篆文為求整齊,左右上下兩端的羽毛分別彎上或朝下,遂失其形。字經隸書,形變作,又接近金文、戰國文字的形體。楷書繼於隸書,延伸左、右翅莖,終離其體愈遠,也就不易瞭解其初形了。在六書中屬於省體象形。

工字的相关索引

#书籍索引
1汲古閣本第772頁,第5字
2陳昌治本第986頁,第7字
3黃侃手批第742頁
4說文校箋第513頁,第1字
5說文考正第463頁,第10字
6說文今釋第1705頁,第1字
7說文約注第2884頁,第1字
8說文探原第5770頁,第1字
9說文集注第2478頁,第2字
10說文標整第307頁,第8字
11標注說文第493頁,第2字
12說文注箋第4101頁,第1字
13說文詁林第11507頁【補遺】第17752頁
14通訓定聲第2213頁,第2字
15說文義證第1020頁【崇文】第4077頁
16說文句讀第1670頁
17說文新證第824頁,第2字
18古字詁林第九冊,第439頁,第1字
19古字釋要第1082頁,第2字